机构职能
依据《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规定,受国家密码管理局的委托,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具有以下职能:
1、负责全省商用密码的政策法规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
2、负责监管全省商用密码产品的科研、生产、销售、使用。
3、结合“放管服”,负责对全省商用密码市场和产业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协助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完成对申请单位的考察和其他相关工作。
4、负责全省第三方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资质的初审。
5、受理本地区境外驻华组织和个人使用密码申报材料的初审。
6、依据《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办公地址
- 山西国家密码管理局
- 0351-4019966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
- sxtysmb@163.com
- 030071
单位地点
- 山西省政务大厅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局业务窗口(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和龙城大街交叉口处)
- 0351-7731373
- 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大厅A座43号窗口
- sxtysmb@163.com
- 030071